2021 年**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实施方案2021 年**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我区项目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提高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为感染孕产妇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特制定**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督导与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督导质控要求1
区卫健局负责领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区妇计中心为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并每季度至少对项目工作进行督导一次
项目办公室每半年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项目办公室每半年对医疗保健机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进行一次质量控制
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二、督导质控指标第 1 页 共 8 页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 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到 85%以上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达到 90%以上;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 70%;住院分娩率达90%;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 90%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诊疗的比例达到 85%以上
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的比例达到 95%以上
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含区、乡)培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三、督导质控内容(一)组织管理1
管理组织健全,成立重大妇幼项目办公室,至少 2 名专职人员,成立辖区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开展质控和自查
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内容
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科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