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标准对照表(GB 38900-2020 与 21861-2014)修订类别GB21861-2014GB 38900-20204.4 机动车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应按照 GB 7258和 GA802 核定的车辆类型确定检验项目g)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出厂的乘用车、2020 年 1 月 1 日起出厂的其他汽车(乘用车、三轮汽车除 外)应装备驾驶人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备注6.5.14 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2018 年 1 月1 日起出厂的以下车辆的所有行车制动器均应装备制动间隙自 动调整装置:a)客车;b)总质量大于 3 500 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具有全轮驱动功能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除外);c)总质量大于3 500 kg 的半挂车;d)危险货物运输车辆。6.5.21 驾驶区隔离设施6.5.21.1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以下客车应有防止他人侵入驾驶区的隔离设施:a)2019 年 11 月 1 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或等于 6 m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 区的公共汽车;b)2020 年 8 月 1 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 9 m 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6.5.21.2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封闭式货车在最后排座位的后方应安装隔离装 置;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出厂的封闭式货车,应采用板式隔离装置。6.8.1.2 在 用 机 动 车 安 全 检 验时,2015 年 3 月 1 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增加动 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 10%或 ±500 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 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 4500kg。7.2.3.3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 ,送检机动车空车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及其检验员应结合允许 加装的部件(如: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起重尾板等)、维修情况、随车工具等开展重点核查 ; 有 非 法 改 装 嫌 疑 的 , 按 照7.2.3.1 的规定处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见附录A)6.8.4车速表指示误差注册登记检验时,车速表指示误差应符合 GB 7258-2012 中 4.12的相关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