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XX 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XX 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XX 省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大样地)调查布点方案》、《XX 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XX 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质量检查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XX 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 XX 市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调查任务 1、风险要素调查:针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査、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査、历史火灾调査、减灾能力调查,全面掌握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库 2、承载体数据收集与共享:通过横向共享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普査成果数据、纵向数据汇集的方式,获取全市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林区居民人口经济及房屋建筑、防火设施等承灾体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市的森林资源、房屋建筑、基础设施、人口与经济等要素信息为一体,反映承灾体数量与空间分布的承灾体调查成果地理信息数据库。3、风险评估与区划:以森林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承灾体等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4、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林业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基础,避免交重复,重点针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数据采集、质检、核査、评估、区划开展空间数据制备与数据库、软件系统建设。二、调查范围 1 空间范围:XX 市森林火灾风险普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我市按照全省普査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其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可适当增加调查评估的内容,提高调査评估精度。2.时间范围;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査时段(时点),收集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燃物调査时间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野外火源调查时间为近五年,时段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气象数据获取和采集时段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历史森林火灾信息采集时段为 199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减灾能力调查年度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