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报告歌舞娱乐场所是人群密集、混杂,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
一直以来,我市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这些场所实行严管严查,力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由于一些场所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20XX年国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由于办照办证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申办企业认识出现偏差,造成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社会反映负面,监管查处难极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娱乐场所需要加强监管,而无证经营的非法场所更应列入严管和查处行列
现将相关情况及解决建议汇报如下:一、我市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的现状目前,全市共有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114家,其中已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歌舞娱乐场所58家(XX县区25家,平桂区3家,富川县14家,XX县区8家,XX县区8家),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即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56家(其中XX县区4家,平桂区2家,富川县36家,XX县区14家),占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的49
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为了招徕顾客,基本上都集中在居民区、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繁华地带的附近,而且大部分集中在XX县区XX县区城,只有5家场所(平桂区2家,XX县区3家)坐落在乡镇
这些场所经营者为节约成本,往往因陋就简,不少场所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
二、我市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的危害(一)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经营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安全意识欠缺,场所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设备不足、应急通道狭窄、应急通道被杂物堵塞、未安装应急灯等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威胁了消费者和周围群第1页共5页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高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