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努力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有举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展现的亮点很多,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提出的任务很多,一个重大历史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在各级党委政府都紧锣密鼓的筹划新农村建设事宜,一场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建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已掀起,作为县级价格部门如何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价格服务工作,当前着重在如下几方面开展服务工作:一、在农民建房问题上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合理确定农民建房用地的土地基准价格,会同国土部门在搞好土地基价测算的同时,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住宅用地的土地价格给予适当优惠,减免土地征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减轻农民负担
2、对集中居住统一建造的农民新居做好房价成本的审核工作,对配套设施费用按下限收取
3、对入住农民新居的用户,建全物业管理机构,从严核定物业管理收费
4、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水、电、道路等相关配套费用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从严控制相关建设费用
5、强化对新农村建设中所需建材价格的监控,适当控制利润率,必要时建立集中供货机制,降低建材结算价格
二、农村改水中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农村改水中所需材料的价格管理,控制材料差价,规定结算办法,降低原材料及人工费用
2、适当调整水价,疏导价格矛盾,采取水厂省一点,政府挤一点,群众凑一点的办法,筹措农村改水费用,加快推进农村改水进程
3、在农村水价中设立管网维护费用,确保今后供水管网改造的实际需要
三、农村道路建设中应做到1、加强对农村道路建设中所需材料价格的监管,对供应农第1页共2页村修路的各类材料实行临时性价格措施,确保材料价格的合理性
2、对新造的农村公路及时会同交通部门增设公交站点,适时搞好农村延伸公路运价成本审定工作,既方便农民出行,又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
四、农村大病医保方面应做到1、完善农村医保类用药的价格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