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考核内容考核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一)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3分)1、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按时上报纪委办公室。1分不及时上报、漏报不得分2、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每年召开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会议不少于二次,有会议记录或纪要。1分无记录不得分3、全年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在12月末上报县纪委。1分不及时上报或漏报不得分(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公开办事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3分)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审批权力,完善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方法。0.5分2、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深化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有公开档案,有公开专栏。1分无公开栏、档案资料不全,不及时公开不得分3、党委纪委(纪检组)要对下属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检查,严格执行票据、罚款、收缴三分离制度,无“小金库”问题,要求有检查记录。1.5分单位、部门及下属单位出现“小金库”问题不得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细则考核内容考核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三)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相关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8分)1、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受训率达85%以上,有培训记录,党员干部有学习笔记。0.5分受训率达不到85%、无培训记录或没有笔记不得分。2、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一次以上。(有观片记录)0.5分没有组织观看不得分3、每年撰写一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征文,不少于3000字,按规定时间上报县纪委宣教室。1分不及时上报或漏报不得分4、在第1页共5页县以上报刊电台发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章或信息4篇以上,以报样为准。2分少一篇减0.5分5、完成纪委组织征订的学习材料。2分少订一份减0.5分,直至减完为止6、按时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1分缺席不得分7、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五走进”工作1分牵头单位对“五走进”工作不认真组织的不得分(四)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2分)1、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1分没有重大事故登记备案不得分。2、针对县委制定的《关于严格控制公款吃喝招待的暂行规定》和《关于村级组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暂行规定》、《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通知》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求每年要向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招待费使用情况。1分不报告、不及时报告不得分;凡违反《通知》规定的不得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细则考核内容考核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五)认真工作,对所辖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敢于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8分)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层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分解表。0.5分无分解表不得分2、半年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有抽查情况记录;年底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有检查情况记录。0.5分无记录不得分3、纪委(组)能够对平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监督责任,发现违纪问题能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0.5分不及时汇报的不得分4、对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建立廉政档案,并不断完善内容。0.5分廉政档案不全不得分5、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能遵纪守法,年内没有违纪问题发生;4分本单位内部党员干部第2页共5页和隶属管辖单位党政正职每发生1人违纪减2分,每发生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减3分(减分不封底);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的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