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及避灾方法 井下灾害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沉着、冷静,要尽量了解判断事故发生地点、性质、灾害程度和可能波及的地点,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 后开展自救和互救。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 自救器或进 入压 风 自救装 置 或进 入避难硐 室。 (一)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 动原 则 1、及时报告 灾情:发生灾变 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 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 近处的电话或其 他 方式 向矿 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地向事故波及的区 域 发出警 报,使 其 他 工 作 人员尽快 知 道 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 到的异 常 现 象 ,听 到的异 常 声 响 ,感 觉 到的异 常 冲 击 如 实汇报,不能凭 主 观 想 象 判定事故性质,以免 给 领导造 成 错 觉 ,影 响 救灾。 2、积 极 抢 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 灾区 内 以及受 威 胁 区 域 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实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荒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的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顶板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 和当时当地的实际 情况 ,尽 量 选 择安全条件最好 ,距 离最短 的路线 ,迅 速 撤离危险区域 。在撤退时,要服从 领导 ,听 从 指挥,根据灾情使 用 防护 用 品 和器 具;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