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1-2012 年环境法学复习参考资料 《环境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范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 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 耗 而 向国家缴 纳 的一定费用,目 的是为了保障 和促 进 矿产资源的勘 察 、保护与合 理开发,维 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 。在中华 人 民 共 和国领 域 和其他管辖 海 域 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 ,都 应当 依 法缴 纳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 费主 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 查 。 4、简述国际 环境法的概 念 与特点。 答:国际 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 法主 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 成的各种国际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它具有如 下特点:首 先 ,国际 环境法主 要调整国际 法主 体之 间 的关系,在规范国际 法主 体的行为过程中可 能 涉 及 到国内法上 的自 然 人 和法人 的关系。其次 ,国际 环境法所调整的主 要是国际 法主 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 的各种国际 关系。再 次 ,国际 环境法作 为一个 规范国际 法主 体的行为的规则 体系具有拘 束 力 。最 后 ,国际 环境法是一门交 叉 学科 ,同 他 关系最 密 切 的是国际 法和国内环境法,因 此 它既 有国际 法又 有国内环境法的特点。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1-2012 年环境法学复习参考资料 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