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示XX县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有序运作、如期取得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完善监管体制,创建工作机制,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创建目标力争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实现以下目标:(一)创建活动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
(二)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
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档案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据库;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100%
(三)建立起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广泛开展药物预警宣传
诚信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健全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0%建立诚信档案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市、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发挥作用突出,农村药品保障体系完善
实现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第1页共4页(五)全市药品市场秩序规范
市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达标率100%,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医疗器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