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情况调研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XX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切实掌握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执行情况,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优抚对象保障水平调研的通知》(苏民办电〔20XX〕2号)要求和标准,xx市民政局围绕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开展了前期摸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目前,昆山重点优抚对象共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八大类828人
其中,80岁以上的272人,占比32
85%;70-79岁的25人,占比3
02%;60-69岁的210人,占比25
36%;60岁以下的321人,占比38
据了解,重点优抚对象身体状况总体较好,只有部分在乡复员军人和在乡残疾军人常年疾病缠身,需要经常治疗或服药
另据统计,重点优抚对象的家庭经济平稳、生活和睦,仅有10人属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户
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运行情况市委、市政府一贯十分重视军人抚恤优待工作,自1996年率先实施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来,每年7月1日都会进行自然调整
目前,昆山已纳入自然增长机制的有在乡残疾军人133人、烈士遗属14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7人、病故军人遗属12人、在乡复员军人25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0人、在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75人
根据xx市的最新规定,上述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的参照基数全部调整为上年度xx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实际计发比例和具体抚恤补助标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参照在乡十级(因公)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计发
现仍维持执行14026元/年的补助标准
如今,仅剩已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现有工作单位或已年满60周岁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