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环境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进位·追赶”目标,开创廊坊改革和建设新局面,市委、市政府决定,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发展”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全市经济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延伸评议内容,深化行风建设,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廊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服务“进位·追赶”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行风评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要突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纠风工作责任制
参评部门要切实把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级的行风建设工作及时督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纠风办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部门的检查督导
三、参评部门延伸评议内容,把市直参评部门中层干部和基层所站及窗口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
落实免评奖励措施,确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第1页共9页市民政局、市建行等5个部门从今年起免评两年
全市确定65个参评部门
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市检察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