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修订版) XX 省质量管理协会章程(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XX 省质量管理协会,(简称天津质协),英文译名 tianjinqualitycontrolassociation,缩写tqa
第二条本会致力于质量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专业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社团组织,属非营利性机构;是我市推动质量管理、振兴质量事业的助手和联系广大企业及质量工作者的纽带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组织全体会员,团结广大职工和质量工作者从事于质量、质量管理事业;为促进企业推行质量管理和科学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质量振兴;为加快社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民族素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 XX 省经济委员会,本会接受XX 省社团管理局作为社团管理部门对本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国质量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天津质协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调研,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宏观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道路,及时总结经验,推荐有关质量方面行之效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开展质量管理学术研讨交流,并传播先进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1 业管理、质量管理奖等有关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包括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天津质协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会员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积极推行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各企、事业单位(含外省驻津单位和中央驻津单位),自愿申请,经批准后成为天津质协企业会员; (二)团体会员依法经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各行业质协、行业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