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安全定期巡检、专项检查、安全评价等有关制度 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下列制度: 一、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安全大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人员组成;公司安全检查小组随时组织不定期、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可采用评分表记录。 2、项目监理部负责人每周两次巡视安全检查,工地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对高危作业等要有至少一次的安全检查,并以安全监理日志记录。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凡是在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四定”的办法解决。 5、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二、安全专项检查制度 1、深基坑的边坡位移、沉降监测记录及超限部位的处理情况、裂缝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高大脚手架(20 米以上)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检查:施工单位的验收情况,剪刀撑的搭设、高大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模板支撑体系最顶端自由高度等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要求。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情况;施工升降机笼门机电联锁装置、上限位开关设置、电动吊篮屋面机构的安装、独立保险绳的设置、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等安全装置的情况。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临时用电的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 系统)、实行分级配电、逐级保护、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以及其他机电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检查,每半月一次。 5、“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检查,每周一次。 6、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参加,视具体节日而定。 7、以上安全专项检查可采用评分表形式记录,并存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