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XX〕2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率先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以来,本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是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行政执法能力和效率得到了提升
为适应在开放、透明和信息化的条件下,实现把上海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必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牢固树立以下理念:——职权法定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者委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积极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程序正当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循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应当公开;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保护合法权利
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第1页共20页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监督权;注重执法目标实现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做到执法措施必要、执法手段适当,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