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引进辖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来我市新设分支机构的工作力度,提升金融对全市经济发展支撑功能,现就加快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如下意见:一、争取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落户
积极向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我市经济和金融发展情况,增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的了解和信任;力争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尽早将我市纳入分支机构设立规划,邀请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调研,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对引进市外银行业金融机构落户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监管部门认定的注册资本或资金,按照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制定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补贴措施
凡在我市新设立分行、支行或单项业务总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业之日起5年内给予其实际上缴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不同比例的奖励,其中前3年给予等额奖励,后2年给予50%的奖励
对新引进的市级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购置办公用房的,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未满5年不得转让出售;对新引进的市级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租赁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三年内每年给予房屋租赁费60%的补贴,每年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进的市级及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建办公用房1000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标准由市政府专题研究制定
上述奖励、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入财政预算
三、鼓励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全市经济发展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向新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优质客户和贷款项目;积极搭建银政、银企合作平台,增进银企互信与了解,扩大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力度
同时,新引进银行第1页共2页业金融机构与市内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