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cx16-2011 1 目的 建立组织健全、反应灵敏的应急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理程序,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 范围 2
1 省内发生的各类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上级行政部门和各级 cdc 指派和要求处置的突发事件
3 职责 3
1 中心主任和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
2 应急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和安排,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传递:负责应急机动包的保管和分发
3 办公室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人员和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协调与车辆调度
4 各疾病控制科室(机动队)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的现场处置
5 各实验室负责现场采样、运输、检测和相关设备、器具的日常配备
6 总务科负责防疫用品、消毒药械、救灾药品的采购、保存、发放
4 规定和程序 4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与分级 4
1 定义: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分级方法详见“注解”)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值班制度 4
1 中心实施 24 小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制度,值班室设在应急办
2 日常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分别由应急办和办公室负责
3 要求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定时做好网络巡查,认真接听和详细记录来、去电话,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疫情、通知应急响应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