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市总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9 月份法律部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调研员王金英的带领下,分别深入县区企业,通过召开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职工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共调研系统工会 1 个,企业 26 家,其中国有 及其控股企业 5 家,非公有制企业 21 家
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在调研企业中,全部签订 劳动合同的 23 家,签订率 90%以上的 2 家,部分签订的 1家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在调研企业中,能够执 行国家法定八小时工作制的 23 家(不包括企业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工作时间在 8-10 个小时的 3 家;每周休息 2 天的 13 家,休息 1 天的 10 家,不确定或者不休息的 4 家;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 17 家(企业车间一线职工执行计件工资的多数不执行),按照正常上班支付工资的 9 家;国家法定节假日能够休息的 18 家,部分休息或根据职工需要休息的 7 家,不休息的 1 家;能够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 8 家,部分休假的 3 家,不实行的 15 家
(三)工资收入情况
一般职工月工资收入在 600-800 元的 8 家,800-1000 元的 11 家,占 42
3%,1000-1500 元的 7 家,占 57
7% ; 企 业 中 层 管 理 人 员 低 于 1000 元 的 7 家 , 占26
9%,1000-2000 元的 14 家,占 53
8%,3000 元左右的 5 家,占 19
(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
在调查的 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的 20 家,签订率 76
9%;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 17 家,签订率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