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xx 年元旦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xx 区所属各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滨海 XX 县区总工会工作部署,在 xx 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体现 xx 区两委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怀,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那些因病因灾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要了解他们的冷暖疾苦,向他们伸去援助之手、温暖之手,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温暖过冬、欢度佳节
现就做好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 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150%以内,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200%以内,但由于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 倍以内
xx 年度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且自负医药费或家庭因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金额达 2 万元以上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本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
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 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本人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本人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患大重病的
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