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100 C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 年05 月14 日发布,自2014 年10 月01 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Z 188—2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2 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 GBZ 188—2007 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删除原总则中“责任与义务”; ——将离岗后医学随访改为离岗后健康检查
增加了焦炉逸散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离岗后的健康检查,删除了三硝基甲苯离岗后的健康检查
离岗后的健康检查修改为推荐性; ——取消了原标准中有关化学物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的各项检查,原则上修改为:有慢性肝脏毒性的化学物质,上岗前实验室检查项目中必检肝功能,选检肝脾 B 超;相应增加在岗期间的生物学监测频次,即项目中每半年检查肝功能 1 次,健康体检每年1 次; ——进一步严格职业禁忌证的范围,特别是只有急性中毒的化学物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