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承诺书乐山产权交易中心项目: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耐火材料厂部分国有房产签署日期:签署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易合同年月日交转让方: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乐山耐火材料厂(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市XX县区茶溪路3号负责人:李兴联系电话: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经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批准,甲方依法委托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产权中心”)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甲方有权处置的XX县区(以下简称“标的”)进行公开拍卖;2、乙方在乐山产权中心于20XX年2月日举行的交易会成功取得本合同所述标的,成为该标的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一致,就拍卖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名称和范围本次拍卖标的为房产,位于,证载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土地证号
2本次拍卖标的中涉及的房屋、土地的面积以主管部门测绘或认定的为准,公告和乐产交(联拍)须字[20XX]09号《交易须知》载明的面积仅为参考,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标的成交价和成交价款的支付
第二条拍卖成交价款上述资产的拍卖成交价款为万元
第1页共4页第三条成交价款的支付1、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部付至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结算账户后,由产权中心按要求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2、成交后,若乙方拒付成交价款或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的部分将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标的移交及过户1、乙方在签署《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与乙方直接办理相关的实物、权证等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之日起的资产毁损、灭失等风险和责任全部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