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兽药市场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升兽药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推进兽药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成效,降低兽药残留危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以查处兽用生物制品为重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进一步增强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兽药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兽药监管机制,监管措施更加有力,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达100%重点加强对养殖场(户)用药记录的检查和指导
三、工作重点一)以及年兽药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累计6批次以上的兽药生产企业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兽药生产环节:一是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被通报的兽药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
实施突击检查,增加产品的抽检频次
二是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兽药经营环节:要将贯彻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
确保按时完成兽药gsp第1页共2页实施任务
对农业部发布的兽药质量通报的产品和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查处通知上的产品进行依法查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查处范围
一是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