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ABGZ-MK-07-2017-01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 防爆及矿用一般型产品通用要求 2017-03-15 发布 2017-05-01 实施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 本规则适用于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中对矿用产品的防爆性能、矿用一般型性能的考核
防爆要求主要依据 GB 3836 系列标准编制,包括隔爆型、本安型、浇封型、增安型 4 种防爆型式,采用复合防爆型式时应满足各自防爆型式的要求;矿用一般型的要求主要依据 GB/T 12173-2008 编制
防爆电气设备、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除满足本规则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应产品审核发放实施规则要求
第一部分 隔爆型 一、 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一)产品技术说明书 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执行标准中应至少包括: GB 3836
1-2010《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
2-2010《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
3-2010《爆炸性环境 第 3 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煤矿安全规程》 (2)防爆型式与防爆标志; (3)外壳材质(含金属牌号、轻合金成份); (4)使用环境; (5)明确适用GB 3836
1-2010 和 GB 3836
2-2010 要求的条款,以及不适用上述标准要求的条款及原因
(6)电池类型、规格型号、容量、生产单位等信息,以及保护电路的相关信息
(7)引入装置的信息及其安装位置(必要时)
2 (二)产品图纸 应提供产品总装图、与隔爆结构相关的零部件图
产品图纸均应满足 GB 4457~4460《机械制图》和 GB 3836
1-2010、GB 3836
2-2010 的规定,以及以下要求: (1)标注的产品名称、型号等应与产品技术说明书一致; (2)应有设计、审核、批准人签字(包括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