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教程 听力、言语残疾人 主讲 杨 洋 中国聋协主席 1 第一节 定 义 1.听力残疾人定义: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受损,进而不同程度影响交流和信息摄取的人。 2.言语残疾人定义:是指由于听力损失造成语言习得困难导致的语言表述障碍以及喉切除等其他原因导致语言障碍的人。 其中听力受损导致的言语障碍,以先天性或语前聋较普遍,语后聋的听力残疾人大多保留了语言交流能力。而喉切除导致失声的人,则是言语残疾人中较特殊的个体。他们只是由于喉部发声系统受损,导致语言表述障碍,其听力没有障碍。 大家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来,听力残疾,是听力损失,导致的是信息缺失,更严重的,就会引起言语残疾。当然言语残疾还有因喉切除导致失声的人,他们是单纯的言语残疾人,听力没有障碍。 现在大家都看到我了,也听得出来我的普通话发音不标 2 准。为什么?因为我是听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就无法矫正自己的发音。而听力残疾人的发音器官都没有问题。所以我们俗称为“聋人”或是“听障”,而不是“聋哑人”。因为在国际上,“哑”是带有歧视意义的。所以在称呼方面,大家要多加注意。 康复工作是中国残联成立时就开始做的,应该说是越做越好。听的解决方案不断在进步,而听能够解决得好,言语的康复自然就会更好。但是听的残疾还在。所以配戴助听器和人工耳蜗辅具的人,都是听力残疾人。 单纯的言语残疾人,因喉部切除导致失声的人,又叫“无喉者”。 在医学上,我们按照听力和言语损失的轻重程度来分级: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2.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 81—90分贝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 3 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3.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分贝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4.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分贝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障碍。 就像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