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方案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为深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目的,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参评对象和内容评议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各乡(镇)司法所
评议内容:局机关和各乡(镇)司法所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县公证处、县各律师事务所和“148”法律服务所的重点为切实解决法律服务中的乱收费、收费不服务、乱服务、缺乏诚信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具体为:(一)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的情况
是否建立起政风行风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单位和部门工作总体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推行政务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是否及时有效,律师、公证等窗口单位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是否公开、透明、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是否落实
是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真实,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作风建设情况
是否克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工作推诿塞责;是否转变作风,克服对群众冷淡、方法简单、语言粗俗等不良行为;是否对群众第1页共3页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廉洁从政情况
是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