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检查方案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年6月17日开始至8月20日对全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
现就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提出如下要求:一、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司法部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不规范执业行为入手,全面检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情况,进一步推动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促进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明显提高”、“三个明显减少”工作目标,即: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鉴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明显减少、鉴定活动不规范问题明显减少、投诉案件明显减少
二、开展司法鉴定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主要内容本次专项检查以规范执业活动为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执业资质
结合延续登记工作,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资质进行规范,主要包括鉴定机构名称、住所、仪器设备、业务范围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鉴定人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条件
(二)执业活动
落实“八个公开”情况,即
名册公开、收费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执业类别公开、职业道德公开和执业监督公开;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问题;第1页共3页是否存在违反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设立接案点问题;是否存在高收费、低收费、私自收费、变相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与委托人和当事人不正当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