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C 1 驾照科目三考试内容 1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 、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 3 、综合控制机动车辆的能力; 4 、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 、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 、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C 1 驾照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一)考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 、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 、起步时车辆后退大于 3 0 厘米; 6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 、单手控制转向盘,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 9 、换档时低头看档或连续两次换档不进; 1 0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 1 、行驶中空档滑行; 1 2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 2 秒; 1 3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速度; 1 4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 5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 6 、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 1 7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 8 、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20 分 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 、起步时车辆后退距离小于 3 0 厘米; 4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 7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10 分 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 3 秒就转向; 2 、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