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实施意见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市局决定今年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实现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提高鉴定质量为总目标,以“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活动方案另文印发)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推动全行业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效解决管理和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平安、法治”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努力做到“三个规范”: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执业资质、规范执业活动;达到“三化”: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实现六个目标:一是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三是管理干部和鉴定人队伍职业素质进一步增强,四是管理工作和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改,五是违规违纪行为和信访投诉案件进一步减少,六是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一)规范管理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着力改进和规范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
一是加强管理工作基础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加快建立“两结合”管理机制,积极筹建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市、区司法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司法鉴第1页共7页定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资质管理、执业监管、业务指导、队伍建设和统计信息、组织协调、工作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