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口合作经营协议甲方:浙江浙大新宇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丰富甲方下属食堂的经营品种,满足甲方顾客的不同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于合作经营餐饮档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形式1、甲方提供场所、水电等基础设施及部分厨房设备供双方合作经营,乙方单方负责具体日常经营活动
2、该档口单独进行成本核算,产生的利润按照约定进行分配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位于,建筑面积约 m2
如需增加经营范围的,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提供水、电等基础设施及部分设施设备及物品,清单见附件
3、甲方保障合作档口的水电正常供应(除甲方业主统一停电、停水外)及档口房屋总体设施、屋顶防漏、室外下水通畅及消防设施完好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价格、卫生防疫和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经营范围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产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22、档口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和管理,只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如需住宿,甲方在住宿房源数量充足条件下可予以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和健康证等有关证件,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如需甲方代办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须将所有进场操作人员上述所有资料交甲方备案,中途发生人员变更应在呈交上述资料后方能上岗工作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关于档口服务的规范与标准,文明语言、热情周到、统一仪表、卫生整洁的要求;服装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5、除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用具外,经营所需设备和用具由乙方购置
6、乙方出售的产品价格由甲方认可后方可出售
经营过程中如遇原料成本持续上涨,乙方需调整产品售价,需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随意调高价格
7、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