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工作委托协议书委托方(甲方):北京市海淀医院法定代表人:张富春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9 号受托方(乙方):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外国语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 号为更好地开展北京市海淀区部分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现状调查的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述项目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一)委托工作名称:北京市海淀区部分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现状调查(二)委托工作的基本内容:北京市海淀区部分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现状调查,旨在明确目前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水平,探寻影响海淀区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的因素,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肺炎疫苗的接种水平,减少肺炎球菌对我区老年人的侵害,节约医药支出及人力、物力的消耗等,具有很大的现实及经济意义。我中心特委托相关社区医院,根据调查方案要求,选择调查员,经由培训后完成调查表的填写及核实工作。(三)委托工作执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亘日止。(四)乙方完成受托任务后,应向甲方提交的产出成果为:按照《北京市海淀区部分社区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项目任务书要求,每家社区服务中心进行 300 份调查表的填写及抽样核实工作。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21、按委托书约定期限和金额拨付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2、随时了解委托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对乙方受托的业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3、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或紧急问题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4、乙方提交的验收文件齐备后,按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接受成果,为乙方出具验收结论。(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甲方同意的工作方案和经费使用计划,认真履行职责,按计划完成受托工作。2、保障工作经费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示性政策;符合甲方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不得提取管理费。3、接受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乙方工作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委托工作提出的指导及整改意见。4、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或紧急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5、受托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交验收文件(含全部产出成果)。三、验收标准、时间及方式(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