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 2
1 施 工 单 位 应 具 有 相 应 的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总 承 包 施 工 单 位 , 必 须 选择 合 格 的 分 包 单 位
分 包 单 位 应 接 受 总 承 包 单 位 的 管 理
2 施 工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和 施 工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3 施 工 前 , 施 工 单 位 应 组 织 有 关 施 工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深 入 现 场 调 查 , 了 解掌 握 现 场 情 况 , 做 好 充 分 的 施 工 准 备 工 作
4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应 按 其 审 批 程 序 报 批 , 经 主 管 领 导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施工 中 需 修 改 或 补 充 时 , 应 履 行 远 审 批 程 序
5 施 工 单 位 应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或 经 过 审 批 的 设 计 文 件 进 行 施 工
发 生 设 计变 更 及 工 程 洽 商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设 计 变 更 与 工 程 洽 商 手 续 ,并 形 成 文 件
严 禁 按 未 批 准 的 设 计 变 更 进 行 施 工
6 工 程 施 工 应 加 强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 符 合 合 格 部署、周密计 划、精心组 织 、文 明施 工 、安 全 生 产、节约资 源的 原则
7 施 工 中 应 加 强 施 工 测量 与 试验工 作 , 按 规 定 作 业, 内业资 料完整, 经常复核, 确保 准 确
8 施 工 中 必 须 建 立 技 术 与 安 全 交底制 度
作 业前 主 管 施 工 技 术 人 员 必 须向作 业人 员 进 行 安 全 与 技 术 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