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621.753.1.691.7:621.9;744.43 德国标准 1991.04 一般公差 线性和角度尺寸,形状和位置的公差 不适用于新设计 DIN 7168 英文名称 替代 DIN 7168 部分 1/ 81.05 和 DIN 7168 部分 2/ 86.07 不适用于新设计!DIN ISO 2768 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适用。也可参见第 1 节和解释。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使多数现存的图纸引用 DIN 7168 中的一般标准,也借此进一步让本标准的用户理解与明白,对于新设计而言,应该采用 DIN ISO 2768的第 1 和第 2 部分。 2 应用范围 如果对于特殊生产方法来说,没有其他标准适用于其一般公差,那么,本标准的一般公差可应用于通过切削加工方法生产的零件。 如果在图纸中或者附属资料(例如,供货条件)中,已提示应用本标准的第 5 节,那么,这种一般公差是有效的。 如果在其他标准中规定了特殊公差(参见第 7 页),那么,应该在图纸或者附属资料中标示本标准。如果在技术文件中有关一般公差指示多个标准,那么,在存有疑问的情形中,有关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适用本标准。 对于毛坯件(例如,铸造坯件,锻造坯件)处于未加工与已加工的面之间的尺寸而言,如果未就公差给出单独说明,那么,如果尺寸较大,在有关标准中就毛坯件规定的一般公差也是适用的。然而,按照DIN 7168 规定的一般公差,原则上适用于 2个已加工的面之间的尺寸。 如果其中没有或者不充分标示一般公差,那么,未标注线性或者角度尺寸公差的技术资料是不完整的。 2.1 本标准的一般公差适用于: a) 线性尺寸,例如,外、内、凸缘尺寸、直径、间距尺寸(参见表1),半径与斜边高度(斜度)(参见表2); b) 角度尺寸(参见表3),不仅标注的,而且常规不标注的角度尺寸,例如,90º角或者规则多边形; c) 通过加工组 合 的零件产生的长 度和角度尺寸; d) 未设有单独标注形状和位置公差的结 构要 素 。 2.2 本标准的一般公差不适用于: a) 单独说明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以 及 结构 要 素 ; b) 在图纸中或者在附属资料中说明了有关一般公差其他标准的线性和角度尺寸以及 结 构 要 素 ; c) 在括 号 中存在的辅 助 尺寸(参见 DIN 406第 2 部分); d) 按照DIN ISO 1101,矩 形框 的理论 尺寸; e) 度盘 位置处的角度尺寸; f) 轴 线交 叉 形成 直线之间的未标注的 90º角; g) 通过零件组 合 形成 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h) 在图纸中基 于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