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全面、及时的掌握我单位及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真实情况,规范和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督促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运管局相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结合所及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实施主体
经所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1个行业安全检查组,1个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
即:道路货运检查组和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领导小组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
第三条安全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责任单位、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内容
行业安全检查组和所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按照业务职责分工,主要的检查范围分别是:(一)道路货运检查组1
责任单位:货运科2
责任人:xxx3
检查对象:道路货运企业4
责任单位一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春运、两会、黄金周、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要增加检查频1次;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中要适时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1)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2)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是否齐全有效
(3)未正常使用gps车辆终端平台,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记录的
(4)车辆吨位和实际吨位、车辆擅自改型与道路运输证记录不一致、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第1页共4页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
(6)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的
(7)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
(8)企业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损毁、短缺不齐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