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律服务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以港兴市”战略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重民生、保稳定”政策要求,结合市司法局《关于指导律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指导律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应对经济社会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提出了“以港兴市”战略决策,为的发展指引了前进的方向,同时,也为我市律师拓展业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使律师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律师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实施“以港兴市”战略、“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重民生、保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通过代理诉讼案件、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政府及单位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为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效避免法律风险
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发挥职业特长,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
二、建立健全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我局成立“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小组”,由崔锡业局长任组长、李玉兰副局长任副组长,并成立4个团队,即“陪同市级领导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团”、“重大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志愿团”、“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法律服务律师备选库”、“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法律顾问团”,根据各团队的专业需求挑选的专业律师,分别是我市金融、公司改制、劳动争议、涉外经济、房地产、行政、刑事等方面的优秀人才
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自身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