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分类矫治工作意见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延续性,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经过一年的试点和实践,决定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实施分类分阶段教育矫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因人制宜、分类施矫,有效降低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提高再社会化程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深入地发展,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和内容以“对象层次化、方法人性化、项目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针对个体犯罪的特点,着眼于个性化矫治,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以心理矫治为切入点,以劳动实践为融入点,以帮扶解难为着力点,以预防犯罪为落脚点,通过采取不同程度的教育矫正措施和相应的矫治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别、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消除和缓解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提高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步完成人格社会化,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三、分类分阶段的依据和类型以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心理健康状况、社会评价)和回归社会趋向(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行综合状态评估,对评估结果的优劣划分为a、b、c三种类型,并对这三种类型分别施以宽松式矫治、牵引式矫治和严促式矫治,每种矫治方式分为初矫期(前一至三个月)、常规期和出矫期(后一个月)三个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程度的措施实施教育矫正
第1页共6页(一)分类的标准1、符合下列条件的归为a类(1)经心理测试,无明显的心理缺陷和问题;(2)社区、邻居、近亲属、原单位对本人的现实表现反映较好;(3)通过接触谈话,本人与社会的对立情绪较小,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好;(4)本人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