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完善和规范废旧物资处置行为,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编制依据 参照区局《物资供应、废旧物资处理管理流程》,依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办法
3 适用范围 局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不含参股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性及非生产性的报废物资设备、材料的处置管理
4 术语 废旧物资是指属于公司经批准报废的资产账目及未列入资产账目的设备、工器具、材料及办公设备等物资
5 归口管理部门 局物资回收经营部为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部门
6 监督部门 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7 审核部门 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性废旧物资处置由公司财务部核准;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办公设备等)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核准
8价值归口部门 所有分、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价款统一归集到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财务
9 工作职责 9
1 局物资回收经营部职责 9
1 局物资回收经营部是全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
2 在公司物资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健全物资回收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3 建立具备物资回收资质回收商的档案信息,所有物资处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回收商
4 接收各分、子公司提交的经审批同意的相关报废手续和《报废物资设备材料局细清单》,根据清单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5 提出物资报废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6 按照公司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金额,负责相关物资处置合同、协议的签订
7 负责对申请报废物资的现场核验和分类处置、负责按合同约定收取处置资金
2 财务部职责 9
1 财务部对局物资回收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的价值进行审核
2 负责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设备)报废鉴定表》(见附录二)进行审查
3 按照各职能部门签字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