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XX 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 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为做好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2006 年度项目申报与资助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
一、申报及初审安排 2006 年项目申报工作将以年度计划为主,严格控制临时性项目的申报
年度项目申报与初审仍采取“按系统汇集,整体申报”的方式,即项目申请由项目单位提出,按系统受理项目申请并进行初审,然后由各系统将初审结果提交基金办
各系统受理项目申请划分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
市委宣传部本部及直属事业单位、报业、广电、发行集团和海天出版社、各区委宣传部、非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地 址:XX 市 XX 县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 304 室基金办联系人:刘 轩 电 话:0755-82106175,82097239 (二)市文化局
市文化局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区文化局、社会民办文艺团体、企业
地 址:XX 市 XX 县区市民中心西座二楼市文化局事业发展处 联系人:刘 明 电 话:0755-82002281 (三)市文联
市文联及直属各协会、各区文联、社会其他文艺协会、组织及个人
地 址:XX 市红岭中路 1038 号联系人:陈庆澜电 话:0755-25592163 (四)市社科联
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地 址:XX 市深南中路科技大厦九楼 联系人:莫大喜 电 话:0755-83699706 83699781 二、时间 安排 (一)项目申报和初审时间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 2006 年 1 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送交相应单位初审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及市社科联对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必须在 2006 年 2 月底前完成,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基金办
2 基金办终止受理材料的时间是 200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