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缴纳土地契税需提交的材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成交确认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税务登记副本。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成交确认书;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税务登记副本。 三、企业之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 1、转让方提供材料: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②企业双方转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③新的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⑥ 完税证明(高 XX 县区主管分局已审核); 2、受让方提供材料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⑧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⑨完税证明(契税、印花税)。 四、申报契税减免业务需提交的材料(母子公司)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子公司(依据财税〔2012〕4号); 2、章程、验资报告---子公司;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总公司; 4、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总公司; 5、土地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总公司; 6、已缴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总公司;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双方; 8、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双方; 9、机构代码证-----双方; 10、转让协议---双方; 11、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 12、其他有助于计税价格认定和纳税人性质认定的材料等(股东会决议)。 五、申报契税减免-----企业更名 1、减免申请报告原件(或股东会决议、文件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7、已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8、工商局变更名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补办合同;②土地评估报告;③土地使用证复印件④个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国土补交费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