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灾后重建工作总结按照重建办《关于灾后恢复重建一周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我局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营造调解职能大提升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确保落实1名副科级乡(镇)领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落实3-5人组成调委会专、兼职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办事,为大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发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重大纠纷经验交流的形式强化调解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从而提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的能力
各乡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
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围绕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
全县15个乡镇目前建立项目的人民调解室有:多功的“蓝天新村”项目调解室、始阳的“乐坝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光荣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乐英的“盐店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的“毛山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大坪村聚居点”人民调解室、两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人民调解室、仁义的“永兴村聚居点”调解室、“溪口村聚居”调解室、“桐林村聚居点”调解室、“石桥村聚居点”调解室
11个项目调解室均严格按照雅司发[20XX]2号文件要求,做到了“七有”、“及录”、“优卷案”
:即:“七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项目部共用);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桌椅和电脑)、有调解员(各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参与其中),有外观标识、有规范的名称、有公示牌、有矛盾纠纷台账
“及录”:所有项目人民调解案件统一及时录入大调解信息系统
“优卷案”指优秀的人民调解案件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