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党代会常任制的发展历程和探索方向自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首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以后,党代会常任制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昙花一现、其后几十年的束之高阁、80年代后期小范围的重新试点,直至新世纪初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的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的风雨历程
目前,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正在各地积极推进
可以预见,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热点
一、党代会常任制的发展历程党内民主问题历来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马克思、思格斯从建党之初便把党内民主确立为基本政治原则,并创立了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载体
俄共夺取政权后,根据列宁的倡议,俄共(布)决定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行使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
后来由于战争的原因,党代会常任制没有实践下去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后,1922年“二大”通过的党章、1923年“三大”通过的修正章程、1925年“四大”通过的第二次修正章程、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受“五大”委托通过的第三次修正章程以及1928年“六大”通过的党章,都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从“一大”到“六大”,基本上做到了一年召开一次(届)党代会
但“六大”之后直到1945年“七大”,由于战争环境等原因,整整17年没有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召开党的代表大会
考虑到年会制难以贯彻,1945年“七大”通过的党章将党的代表大会改为每3年召开一次,期间可举行党代表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由于党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和党的自身状况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行党代会常任制重新摆上议事日程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提出:“是否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设党的常任代表
我们有人民的国会,有党的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