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IDIC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 目 录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1-3)
2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4)
10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5-7)
18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8-11)
25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12-13)
33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14-17)
42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18-20)
50 第二部分 附注
59 2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1-3) 1
合 同 定义 1
1 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
1 文 件 1
1“合同”指本合同条件(第一与第二部分)、雇主的要求、投标书、承包商的建议书、资料表、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2“雇主的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作范围、标准、设计准则(如有时)和进度计划的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变更和修正
3“标书”指承包商为了工程间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4“投标书附录”指包括在投标书中已填写完的附录
5“承包商的建议书”指包含在合同中、随投标书一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