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农业科技的法制建设一、我国农业科技法制体系的内容评述1、我国农业科技法制体系的内容法律和政策是现代社会调控和治国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自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务而确定的行动指导原则与准则,具有普遍性、指导性、灵活性等特点
法律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普适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征
1农业科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为农业科技与农村教育投入立法支持,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农业教育规划,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并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和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导向相结合,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
对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方面给予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国家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农业试验示范单位独立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0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是为了充分体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转化资金支持终点领域和技术发展方向,引导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科技型企业申请获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规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
2农业科技政策《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规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增加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
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入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