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防疫法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一类疫病 危害严重 需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等二类疫病 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三类疫病 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控制和净化国家对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 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接收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认定并报国务院封锁令取消由原定机关决定并宣布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检疫申报、审批 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捕获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官方兽医规定 有证件 有标志 不经营 不收费不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可以处 3000 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3 万元以上,处 1 倍以上 3 倍一下罚款,不足 3 万处 3 千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集贸市场无需取得布局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上消毒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期限不超过 20 日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域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行政相对人应当在每年 1 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动物产品离开产地申报时限,一般提前3 天,乳用、种用、精液、卵、演出动物等提前 15 天,向无规定疫病区提前 3 天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屠宰动物提前 6 小时向当地申报;急屠宰随时申报合法捕获动物,在捕获后 3 天内向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出售或者运输水产亲本、幼体、受精卵、发眼卵等,应当提前 20 天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