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区班组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掘进区班组巷道进度及工程质量,使班组各项指标更上新台阶,本制度以安全生产为总则,依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效的目的,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制度:一、 班组安全管理1、班长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对现场作业环境、施工人员状况、工程质量监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确保本班安全生产
2、副班长为现场工程质量负责人,检查当班的工程质量,配合班长排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当班施工所用的材料、工具是否齐全完好,负责当班施工时人员的分配及调动,对当班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3、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作业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培训
如班组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二、班组生产事务管理生产班组在安全、地质条件允许的情况最低进尺为 5 米,如出现断层、顶帮破碎、巷道设计更改可视情况重新制定班组生产目标计划
原先班组额外奖励公分取消,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三、 班组劳动纪律1、班前会未休息好,喝酒或萎靡不振者,严禁入井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许带假,未向分管区长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一次罚款100 元
3、参加班前会未点名入井者,无故不参加班前会,每次罚款100元
按旷工处理当班无工,并罚款 100 元
4、考假勤,让他人携带芯片入井者,一旦发现,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各罚款 200 元
5、各岗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手拉手交接班、严禁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串岗人员发现一次,每次罚款100 元;出现脱岗一次,每次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