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谷歌数字图书馆与知识产权保护摘要:随着21世纪的脚步,电子图书也在日益走进我们的生活,在我们享受这一书籍带给我们的便捷的时候,一些违反法律道德事情也在慢慢滋生。谷歌图书馆即为此类事件的典范,在侵犯了中国乃至全球作家的利益后仍承认自己的侵权。中国作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尊严,勇敢的站出来保护自己。关键字:谷歌、知识产权、软实力、权利与义务正文:第61届法兰克福国际图书博览会被称为未来出版社的一个风向标,其中电子书展称为一个亮点,电子书籍也渐渐形成了风尚,“图书数字化”正势不可挡的向我们走来。您是否曾经这样设想。在地铁里,我们只需打开手机便可阅读全套《明朝那些事儿》。在家里,我们只需点击鼠标便可阅读在图书馆中占据几个书架的《二十四史》,“图书数字化”让一切成为可能。“图书数字化”内容丰富,比如电子书的阅读、数字图书馆的建立、网络读书频道的开通、数字出版业的兴起等等,它使得“鸿篇巨著”能随身携带、随处翻阅,使阅读更加轻松便捷。这种“无纸化阅读”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人们传统的阅读习惯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冲击着以纸质印刷为主的传统出版业。“图书数字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问题,近期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追究谷歌数字图书馆侵犯作家著作权一事便是例证。过去5年间,谷歌已将全球有著作权的近千万种图书收入了它的数字图书馆,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此举引发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多起版权纠纷。如今,“战火”燃至中国。今年9月,文著协发布消息称,570位中国权利人的17922部图书在谷歌的数字图书馆计划之内,而权利人未获得任何报酬。谷歌随即提出“和解协议”,称愿赔付作家每部作品60美元,第1页共3页但需要作家们在限定时间内自己提出申请。谷歌的“无礼”引发舆论新一轮的声讨。11月2日,文著协与谷歌首次会面,就相互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交流,不过并未就任何问题达成任何协议。何为版权,即为著作权,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处分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版权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印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等权利。作品一经创作完成无论是否发表,自动享有版权并受法律保护,版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反映出的思想方法,观点和事实本身。版权登记目的是确认作品的版权归属,为将来发生纠纷时取得证据,各级版权局及其指定机构负责办理。事实上,图书数字化所带来的版权纠纷早已有过,万方公司、超星公司、读书中文等数字图书馆均曾遭遇侵权诉讼。此次谷歌公司“未经授权,先行使用”的情形与前述公司的涉诉行为并无本质差异,但为何引起各界如此大的反响。关键之处在于谷歌是一家外国公司。谷歌的这一行为,不仅存在着著作权人的救济问题,更涉及不同产业间的利益冲突,事关我们中国的软实力。谷歌未经授权直接将作品数字化进行网络传播,谷歌的行为显然激怒了广大的著作权人,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虽然谷歌方宣称“中国作家可以获得每部作品60美元的一次性赔偿,之后还可分享相关收入的63%,”但是作者从原有的“授权”控制,突然变为“收益”补偿,肯定心有不甘,并且还需要作家们在限定时间内自己提出申请。为此,涉案作者纷纷表示将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中国文著协、作协、记协也呼吁作者积极维权。令人担心的是,由于作者个人缺乏专业知识与相应资金,必须借助文著协等机构争夺话语权,这些机构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应有的代表作用,为中国作家争回应有的尊严。近日,谷歌公司高级副总裁德拉蒙德今天凌晨公开发表声明,再次借黑客攻击问题指责中国,宣布停止对谷歌中国搜索服务的“过滤审查”,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第2页共3页作为一个外国公司,在中国经营就必须遵循中国的法律,更不能挑衅中国法律的权威。谷歌违背了当初进入中国市场时作出的承诺,停止了对搜索服务进行过滤,并就黑客攻击影射和指责中国,这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反对将商业问题政治化,对谷歌公司的无理指责和做法表示不满和愤慨。在现如今的法制社会中,我们要的是在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