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流域养殖业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库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防止水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现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
彻底整治养殖污染,建设碧水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区平安和谐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6
《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7
《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整治方式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点多面广,拟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整治
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对水库一级保护区内30家现场认定目前有养殖的养殖户列为第一批整治对象,整治采取资金补助和强制拆除相结合方式
四、整治对象水库一级保护区内30家养殖户
五、整治时限年10月底前全面关闭30家养殖场
六、组织领导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局领第1页共3页导和镇镇长任副组长,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库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具体工作
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七、部门职责1
负责牵头本次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合区环保局对30家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下发拆除通知书,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对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确认养殖户猪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