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 版) 总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 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YD-601-95~GYD-605-95),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房屋修缮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工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不变更房屋外型和建筑结构的翻修工程以及零星项目的修补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 多 数 企业具 备的机械装 备程度 ,施工中 常用的施工方 法 、施工工艺 和劳 动 组 织 ,以及合理 工期 和合格 工程进 行编制的,反 映 了社 会 平 均 消耗水平
六 、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 人工不分工种 、技术等 级 ,以综 合人工日 表示
内容 包 括 基本用工、超 运 距 用工、人工幅 度 差 和辅 助 用工
七 、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
材料消耗量包 括 施工中 消耗的主 要 材料、辅 助 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并计算了相 应 的施工场内运 输 及施工操作损 耗
混 凝 土 、砌 筑砂 浆 等 半 成品配 合比 是按现行规范、检 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的
混 凝土 消耗量按现场 拌 合考虑
混 凝 土 的养 护 按自 然 养 护 考虑
周 转 性材料已 按规定的周 转 次 数 摊 销 计入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