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渠府办[20XX]62号)精神,为全面排查我县水利行业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县水利行业特点,制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行动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设置**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泽烂,副组长:张淑华、王小波、李剑萍、任蛟,成员:杨志全、万东、杨学春、王元峰、夏中华
三、排查整治重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为我县在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单位结合实际,于5月20日前,研究制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并认第1页共3页真落实
(二)自查自改阶段
5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三)督促检查阶段
8月中旬至8月底前,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