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青海省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评价的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宾馆和综合性商务楼,其它类型建筑可参照执行
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4 评价绿色建筑时,鼓励技术创新,并因地制宜,结合青海省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社会习俗等特点进行
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的规定,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 2
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 供 健 康 、适用和高 效的使 用空 间,与 自然和谐 共生的建筑
2 热 岛 强 度 heat island index 城 市 内一个 区 域的气温 与 郊 区 气象 测 点温 度的差 值 ,为热 岛 效应的表 征 参数
3 可再 生 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 自然界 获 取 的、可以 再 生 的非 化石 能源,包括风 能、太 阳 能、水能、生 物 质 能、地热 能和海洋 能等
4 非 传 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 同 于传 统地表 水供 水和地下 水供 水的水源,包括再 生 水、雨 水、海水等
5 可再 利 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在不 改变 所 回 收 物 质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