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
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
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一次
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5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7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一、电气人员、值班人员按现场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变电所组长批准方可替班连班
二、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模拟图,信号保护装置及其它等问题
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三、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听候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四、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
特殊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五、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非负责处理事故者可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协助处理
六、交接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交”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