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考核评价调研报告建立和完善税收考核评价体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理顺税收岗责体系,解决干部做多做少、做好做坏、做与不做一个样的问题
有效的税收考核评价体系,能保证执法责任和廉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实现对税收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方位的监控,从而切实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集中征收、属地管理、一级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格局形成以后,各级税务部门已初步建立了岗位职责、执法责任、廉政责任“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
通过考核体系的建立和考核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理顺了税收岗位职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税收的职能得到加强,在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通过对现行考核体系的审视和思索,我们发现在考核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考核诸环节中存在的不足还比较集中,较为突出的是反映在考核项目权数和分值设置不合理,单纯以扣分法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了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横向比较不公平,业务部门工作越多扣分机率越大,不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这些现象的存在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不加以重视,会导致考核的触角出现盲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得不到保护
同时由于前述因素的存在而造成工作中的扯皮、推诿可能会加剧目标与执行、结果与责任之间的脱节
因此,在建立税收“三位一体”考核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全面的税务税收绩效管理评价系统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收考核评价体系现状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明显减少,税务机关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传统征管体制下的大包大揽“保姆式”粗放型管理逐步向以专业化、信息化为特征的集约型管理转变
在新旧征管模式的转轨完成后,如何解决税收管理外延的“真空”和税收管理内涵的“断档”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我们加强税收工作的内外考核和监督,也就是必须建立税务税收绩效管理评价系统